家庭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作用
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启蒙教师,其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对青少年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亲密和谐的家庭关系、正常良好的家庭教育,是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的必备条件,也是青少年法制教育成功的基础。
一、家庭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影响
家庭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影响,可以理解为家庭环境、家庭教育以及家庭管理三个方面对青少年的影响,无论哪个方面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家庭环境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影响
家庭,是一个人成长的摇篮,家庭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影响是巨大的。特别是青少年,他们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好奇。他们热情洋溢、兴趣广泛,却缺乏毅力;他们渴望了解社会、了解人生,渴望独立自主,却又缺乏足够的能力摆脱幼稚、分清是非。孩子们的这些不稳定的个性与含糊的观念如得不到及时的引导和教育,他们就很容易被一些不良的事物所引诱,从而影响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正常进行,甚至诱发青少年犯罪。
父母如果能创造一个温馨、和谐、健康、文明的家庭环境,便能引导青少年树立良好的法制观念,帮助他们健康成长。相反,父母自己沾染各种恶习,家庭环境便会受到各种污染,并且会影响孩子的成长,甚至毁掉孩子的一生。
长沙市书院路社区的赵斌,就因恶劣的家庭环境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赵斌的父亲有赌博、酗酒的恶习。赵斌及赵斌的母亲经常被父亲打得遍体鳞伤,造就了赵斌从小就孤僻、暴躁,喜欢打架斗狠的性格。赵斌在一次上网时与网友发生口角,遂约定在赤岗冲一较高下。导致二十余名青少年在赤岗冲公交车站附近集体斗殴。赵斌等人将三人砍人重伤,五人砍成轻伤。赵斌的砍刀被砍断,左手手掌被砍掉。此次斗殴有十九人被判刑,赵斌不仅右手落下了终身残疾,还被雨花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赵斌就是笔者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接触到的一个在恶劣的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法制教育和法制观念缺失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者的典型代表。
(二)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影响
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具有深远的影响。首先,家庭是个人最早接受教育的场所。家庭对一个人的智力、体力的成长,道德品质的发展,个性特征的形成产生全方位的影响。其次,孩子的生活大部分是在家里度过的,他们最初的道德观、法制观和价值观正是在家庭中形成的。个人的各种心理态度、心理品质、心理特点、性格以及行为习惯的形成与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有着直接的联系。再次,家庭教育中的观点、方式和方法,家庭成员的作风、习惯、品德修养,家长的心理品质、心理发展水平和个性、性格特征都深深地影响孩子的心灵。人的心理发展是有其客观规律的,先天遗传和生理发展是人的心理发展的物质前提,而后天的环境和教育是人的心理发展的关键。良好的家庭教育应当包括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长沙民政学院的大学生苏磊就是一个在畸形的家庭教育中走上犯罪道路的代表。苏磊的父亲是湖南株洲一家大型运输公司的老板,拥有几百万的家产。他的父母在苏磊的学习和生活方面不惜花费重金,但经常给其灌输强者生存的思想,怱略对其进行法制教育。苏磊为了体验生活,竟然在晚自习后与三位同学先后在岳麓区渔湾市、天心区新开铺沿江公路旁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的钱物。苏磊在第七次持刀抢劫时,被新开铺派出所的巡防队员抓获。
(三)家庭管理对青少年的影响
青少年优良的品德、良好的行为方式的培养和形成,不仅需要父母正确的引导、教育,更需要家长严格、科学的管理。青少年优良的品德、良好的行为方式的培养和形成,不仅需要父母正确的引导、教育,更需要家长严格、科学的管理。而在父母对青少年家庭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溺爱。家长对孩子从小娇生惯养、百依百顺、宠爱无度。随着独生子女大量增多,父母更是宠爱有加,往往一味地满足孩子的欲望而不加选择。无止境的满足和娇宠,只能使子女从小养成自私、任性、好逸恶劳的坏习气和偏离社会正常规范的人格,致使违法犯罪青少年日趋增多;二是体罚。不少家长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黄荆条下出好人”的家教名言,一旦子女有错误,便恶骂相加、讽刺挖苦、捆绑、饿肚、下跪、棍棒加身,不仅严重摧残了孩子的身心健康,而又造成他们胆小、孤避、怯懦、冷漠、没有信心或者倔强、执拗、反抗、逃避的性格和虚伪,说谎、欺骗的恶习,疏远父母子女间的亲情关系。三是控制。父母对子女教育条化,要求多、规矩多,从言行举止、衣着爱好到学业工作,都有严格的要求并严加控制,久受禁锢的孩子,一旦有机会便会毫无节制地发泄自己的情绪;四是放任。一些父母对子女的行为不管不问,只养不教,对子女的学习情况、行为表现、交际往来及有无越轨、举动一概不知,对子女完全失去了监督和管理,使子女容易形成自暴自弃、放荡不羁的性格,很容易走上歧路;五是庇护。对子女的不良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姑息迁就、纵容护短、包庇袒护,使得错误的子女不仅没有羞耻感和悔恨之心,反而使本来已经错误的观念和行为得以延续、强化,最终形成一种错误的心态和行为模式。良好的家庭管理方法和形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效果。
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基石;家庭是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体系的重要环节。只有充分发挥家庭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积极作用,才能将青少年培养成身心健康的栋梁之材。
二、充分发挥家庭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积极作用
笔者认为,充分发挥家庭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积极作用,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积极改善家庭环境
一个温馨、和谐、健康、文明的家庭环境需要健全的家庭成员、和睦的家庭氛围以及家长自身的品行端正:
父母的离婚虽不以青少年的意志为转移,但健全的家庭成员建立家庭前,每个人对恋爱、婚姻、家庭都要持慎重、负责的态度,不能马虎从事,草率结婚;一旦建立家庭,就要为配偶、子女尽责、履行家庭义务,不应轻率离异;政府婚姻管理部门要认真对待登记结婚和办理离婚,切实调查了解双方情况,尤其是感情基础,而不能走过场,要对双方进行法制教育和伦理道德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帮助其正确处理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在处理离婚问题时要慎重,尤其是有子女的夫妻离婚更要慎重;人民法院对起诉离婚案件,应认真做好调解工作,认真调查子女的状况,在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时,应首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妥善安排其学习、生活;要严格执行《婚姻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依法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对失去家庭温暖、失去父母之爱、失去家庭保护的青少年,有关基层组织及近亲属,应予以特别关心、教育和保护,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防止他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2、要创造和睦的家庭氛围。在夫妻关系中,摒弃夫权思想,坚持夫妇平等,反对男尊女卑,消除家庭矛盾的根源;坚持互敬互爱,相敬如宾的美德,互学互帮、爱护对方,尊重双方及其父母、亲朋好友;在父母子女关系上,正确处理好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的父母与子女关系、夫妻双方对亲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之间的关系。
3、要规范家长的行为。身教胜于言教。作为父母,一定要品行端正,作子女的表率,做到自尊、自律、自爱,学法、知法、守法,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要不断加强道德修养,不做有违人伦道德的行为。要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自已的行为方式,言谈举止要文明,不能出口伤人,动辄拳脚相加,积极化解生活中的纠纷,不使矛盾激化、摩擦升级,对子女的行为发挥潜移默化的引导作用。
(二)严格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
家庭要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中发挥积极的作用,除了有健康的家庭结构、和睦的家庭关系、良好的家长行为外,还必须对青少年进行科学教育和正确引导。
1、是努力提高家长的素质和能力。作为父母虽不能样样精通,但必须克服平庸而要有一技之长,以树立父母在子女面前的威望,并以此赢得子女的尊敬;
2、是父母必须了解和尊重教育的对象。要了解和尊重他们在生理和心理急剧变化时期的特征与要求,因“龄”施教,对他们给予学习上的帮助,生活上的关心,精神上的鼓励和诱导;
3、是对青少年知识进行全方位的教育,不能有所偏废。除进行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和灌输外,还要对子女进行基本生活技能的培养,要提高子女生活自理、独立生活的能力,增强团队意识,学会在逆境中求生存、图发展的本领。要把道德教育放在家庭教育的首位,从小对子女灌输为人处世的优良美德和高尚情操,教育他们恪守人类社会共同生活准则和社会主义社会的伦理道德和法律规范,培养他们从小养成小到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和维护公共秩序,大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对其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养成继承祖国优秀道德文化传统,把自己的前途和祖国的命运结合起来,从小关心国家大事,树立为国家、为民族的繁荣昌盛而奋斗的理想。要进行积极、正面的人生观教育,反对各种腐朽的生活方式,使青少年正确对待人生,培养起艰苦奋斗、助人为乐、谦虚谨慎、忠诚老实的美德,养成自觉抵制各种腐朽观念和生活方式的良好习惯,引导他们正确认识社会生活中的腐败消极现象。
(三)实行严格、科学的家庭管理。
在家庭管理中,教育是首要的。教育子女既不能百般溺爱,又不能简单粗暴,要宽严得当,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青少年真正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和父母对自己的关心,从而提高家庭的凝聚力;对孩子的培养要注意从品行、素质和性格三大方面抓起,尤其要注意培养子女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适应社会的能力,而不要望子成龙,更不能逼子成龙,以免适得其反;对子女的错误言行敢于坚持原则,该批评的要批评,更要注意讲清道理,指出危害,尤其要防止矛盾激化,使子女知错即改,逐渐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行和作风。强化科学家庭管理,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1、是表扬鼓励,当子女在学习、待人处事和道德品行表现良好时,父母应及时给予表扬,激励他们继续努力,不断进步;
2、耐心交谈,建立和谐协调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要善于与自己的子女打成一片,倾听孩子们的心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进行耐心地教育,使子女自觉认识到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
3、是树立权威,父母要维护自己的权威,恩威并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能正确地管理自已的家庭,有使子女信服的能力,做到正人先正已,使子女心悦诚服;四是管制约束。父母发现子女有逃学、弃学、无故夜出、离家独居、乱交朋友,观看色情、凶杀、暴力、迷信影视录像、影碟、书刊,出入舞厅、电子游戏室及未成人谈恋爱、酗酒、吸烟、赌博、打架斗殴、携带管制刀具等不良行为,应及时给予制止和纠正,不能姑息迁就,纵容护短,不能任其发展。
综上所述,在加大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力度,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中,家庭的作用举足轻重。为更好地实践胡锦涛同志关于“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要求,家庭应在对青少年进行德育教育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扎扎实实开展好法制教育,为培养出更多的社会栋梁之材而努力。
湖南天润人合律师事务所
邹新军律师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