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设备销售及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监控设备的销售及安装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向乙方采购监控设备(详见设备清单),采购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如甲方还须乙方按装调试,则安装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以上价款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
二、甲方于本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余下货款及安装费人民币(大写) 元,在乙方将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时,一次性全部付清。
三、乙方应当于收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的保证金后的 日内或者乙方通知进行将设备安装完毕,逾期则按甲方已支付款项的日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在乙方安装安毕后,逾期支付货款,则按甲方所欠乙方款项的日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自交付或者安装本合同设备之日起为甲方提供 “一年保修,终身维护”的服务。在保修期内,乙方对非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乙方免费维修;保修期满后非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乙方仅收取设备成本费。
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及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二00 年 月 日 二00 年 月 日